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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科第23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正式启动!

第23届中国股权投资系列榜单评选正式启动,榜单将于第23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论坛隆重揭晓,敬请期待!
2023-09-22 17:47 · 微信公众号:清科研究  清科研究中心   
   

廿载征程,与您相伴。2023年9月21日,由清科创业主办的第23届中国股权投资系列榜单评选正式启动。

清科创业(01945.HK)于2020年登陆港交所,致力于为行业提供创业与投资综合服务,其旗下清科研究中心是国内专业的股权投资市场研究机构。自2001年起,清科研究中心已连续22年发布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秉承着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公平公正的排名态度,旨在为中国股权投资行业提供良好的评价和参照体系。

2023年,后疫情时代下全球经济不振,资本市场持续低迷,股权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逐渐升级。而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席卷的背景之下,股权投资作为我国科创企业、中小企业孕育及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当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机构在迷雾和风浪中坚定前行,或是潜心修炼内功,或是积极求变,迎接股权投资行业的风云变幻。

开云拨雾,砥砺前行。清科期待着您的参与,让我们听到行业的不同声音,见证每一段传奇的书写。榜单将于第23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论坛隆重揭晓,敬请期待!

榜单设置及评选标准

清科研究中心将依托旗下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专业SaaS系统—私募通MAX,结合线上问卷调研等方式,完成本次排名的基础数据收集;根据市场和行业的发展现状设置榜单,并采用专业、科学、可量化的方式从机构的管理可投资中国资本量、当期募资金额、投资案例数量和规模、退出综合回报水平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和筛选,最终将基于详实数据、真实市场、科学标准评选出2023年VC/PE综合类、行业类、优秀案例以及中介机构等四大类,共计数十个榜单,以期全面、真实地反映市场发展状况和竞争格局。

VC/PE综合类榜单评选标准

2023年VC/PE综合类榜单包含常规的早期投资机构/VC机构/PE机构三大主榜单以及国资机构榜、战略投资者榜、基金业绩榜、“专精特新”投资机构榜等其他综合榜单,各个排名奖项均设有相应的评选标准,且由可量化的指标构成。以“2023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100强”榜单为例,退出部分权重共占55%(现金退出金额10%、综合回报水平45%),投资部分总权重为30%(案例数量15%、投资金额15%),当期募资金额占10%,管理可投资中国资本量占5%,合计权重100%。其他综合类榜单部分,国资投资机构榜单的评选对象为参与直接股权投资的国资机构(已入围常规综合类主榜单的机构将不再参与此榜单评选);基金业绩榜的评选对象为首次交割时间在2013年及以后且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基金除外),每家机构可报名多只基金参加评选。随着股权投资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深,清科研究中心于今年首次设置“专精特新”投资机构榜,以评估各机构投资、退出专精特新企业的数据情况,其中专精特新企业需为经国家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行业细分投资机构榜单评选标准

2023年行业类榜单围绕过去一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高度关注的领域设置了6个细分奖项,分别为医疗健康、先进制造、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和消费。在行业类榜单的评选标准中,投资权重占60%(案例数量30%、投资金额30%),其余40%为退出综合回报水平,机构在细分行业领域的投资及退出占比亦将影响综合得分

完整榜单及其评选标准请参加文末链接查看。

参与指南

1、报名方式

清科研究中心将针对此次排名进行调研,本期调研全部通过线上填报形式收集数据。清科研究中心在线调研系统是参与此次调研并提交数据的*渠道。您可通过清科“2023年度在线调研系统”直接提交报名信息,清科研究中心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为您开通在线调研系统账号信息。2023年度在线调研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清科研究中心诚挚地希望能够继续得到贵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烦请拨冗填写,并于截止日之前在线上提交调研问卷。详情请点击:http://data.vcranking.cn/。

排名调研咨询,请发送邮件至:

zero2iposurvey2023@zero2ipo.com.cn,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2、参与排名的机构资格

1)任何活跃在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机构均可自主报名免费参与清科榜单评选;

2)若机构出现违法违规等风险事项,或在提交问卷和评审阶段出现数据造假行为,评审组有权取消其上榜资格。

3、机构类型界定

清科主榜单共分为三大类,即早期投资机构、VC机构、PE机构,评审组依据投资机构的投资策略以及该机构过往投资案例的轮次、金额和阶段等综合判断其所属类型。如机构投资策略发生变化或对当前判定的机构类型有异议时,可由该机构相关负责人发送正式邮件至评审组申请机构类型变更,评审组将依据上述原则和方法对该机构的数据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如确认变更,该机构的所属类型自变更后5年内不得再次更改。

4、榜单发布说明

若某一奖项因可供支撑的数据不足或未能根据评选标准遴选出预期数量的机构,评审组有权取消或空缺该榜单。

了解更多:https://www.pedata.cn/RANKING/2023/web/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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