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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向好,民营医院迎来春天

2010年12月0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通知》(下称58号文),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医生从公立医院到民办医院工作不改变职称等,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011-01-13 13:08 · 清科集团  张新培   
   

  2010年12月0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通知》(下称58号文),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医生从公立医院到民办医院工作不改变职称等,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清科数据库提供的数据,尽管几年来医疗机构的数量基本持平甚至时有下跌,但是医疗机构的规模在扩大,2009年中国医疗机构的床位总量达到442万张,比上年增长9.34%,2003年至200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71%,其中2008、2009两年增长速度较快,均超过9%。在床位增加的情况下,病床的使用率也仍然保持逐年提高,2009年达到77.7%,比上年增加3.1个百分点;2009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35亿次,比上年上涨11.1%。通过这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公众医疗需求的增速超过了医疗资源的增速,医疗机构处于较高负荷的运转中。

政策向好,民营医院迎来春天

政策向好,民营医院迎来春天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二、政策鼓励待遇同等,民营医院迎来发展机遇

  2000年2月卫生部等八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明确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整个国家卫生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此后,不断有政策出台,给予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行业,在人员职称评定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等方面一视同仁。

政策向好,民营医院迎来春天

  此次58号文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牌照发放、经营性质、执业范围、外资办医、公立医院改制、税收价格政策、医保定点及政府购买、用人和学术环境、职称考评、设备配置等多方面,给予民营医院更宽松的政策环境,逐步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待遇同等化,同类机构同等待遇也是达到前所未有的一个程度,让民营医院迎来发展的春天。58号文件除了重申国家在对待非公立医疗机构方面的一贯态度之外,还增加了以下几点内容:

  (1)首次提出“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范围。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要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3)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对外开放,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与我国的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比例限制。对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试点,逐步放开。境外资本既可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以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境外资本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举办医疗机构。

  (4)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红十字会、各类慈善机构、基金会等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与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对口捐赠关系。

  三、政策利好吸引风投大举进入,医院投资仍需谨慎

  在近两年新医改等国家政策的明确导向下,VC/PE正以前所未有的热情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多家风投已开始进入民营医疗机构,全国范围的民营医院投资浪潮正在掀起,仅2010年前11个月公开披露的就有五家民营医疗机构获得VC/PE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不论从投资案例数还是投资规模上都远远超过前几年。

政策向好,民营医院迎来春天

  此次58号文中明确指出,“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各地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空间;卫生部门在审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执业范围内需配备的大型医用设备一并审批,凡符合配置标准和使用资质的不得限制配备。”我们认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有利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向大型、高端医院发展,促进大型非公立医疗集团,特别是连锁医院的发展。

  政策利好引发资本蜂拥而至,虽有国家政策扶持,但民营医院运营仍有其独特的风险存在,风险资本进入此领域,还需谨慎。

  1)医疗管控风险。医疗服务行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通常与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相关,因此医疗技术和内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突发恶性医疗事故常常成为压跨民营医院的最后一根“稻草”。

  2)异地复制及迅速扩张风险。医院经营模式的可复制性以及医疗牌照、医院用地、医疗专家的储备等系列问题通常不是具备充足资金便可获得的资源,若没有充分的准备,完善的管理机制,通常是扩张得越快,衰败的越快。

  3)医师资源风险。医师是医院发展的灵魂角色,医师力量的强弱将最终决定医院发展的状况。虽然政策一直鼓励民营医院在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但与公立医院相比,民营医院在人才引进和培养等环节都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如何引进及留住人才,还需要民营医院做更多的工作。

  4)“国民待遇”问题。国家政策虽然早就对民营医院放开了医保定点的申请,但细观此次58号文,其明确表示,只有“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才可以申请。此“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实质上已将营利性医疗机构挡在门外,而风险资本投资何种医院,以及退出模式均有待深入思考。

  因此,拥用一流专家及管理团队,具备现代化医院管理能力,和灵活高效运作机制的民营医院,将特别值得风险资本的关注。

  1)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科学、规范的职业化管理,将医院管理事务与疾病诊疗业务明确划分,权责一致,避免交叉管理,无重叠无空白,并且不断提高医师团队诊疗水平,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建立严格的医疗和服务管理规范,符合某些公认的医院管理标准,例如,JCI国际医院管理标准,国家医院审批标准等。

  2)人才梯队合理,医师团队稳定。稳定的人才队伍是确保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可靠保证。既要注重引入专业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档次,合理分配各梯度的医疗和管理团队,能提供持续不断的医务人员培训、学术交流、进修等继续教育机会,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工作积极性,培养和建设稳定高效的团队。

  3)流程标准化,易于扩张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是一种高技术行业,同时又是高风险,高难度行业,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医院将面临更大的市场责任和运营风险,因此在更青睐业务模式简单、操作流程更容易标准化的医疗项目。

  4)定位明确,服务优质的高端医院。由于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的申请上存在不利因素,因此定位于患病人群基数庞大且避免与医保项目密切竞争的高端医院,可凭借优质的服务,专业的医疗技术,吸引高端人群。

  综上所述,在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程度加深,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社会大背景下,民营医疗机构只有定位准确,诚信经营,以安全优质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方可在政策向好的大趋势中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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